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院2022—2023学年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一)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校级学生会组织情况 |
项目 | 评估结论 | 备注 |
1.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R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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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R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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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 R是 □否 | 实有40人 |
4.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 R是 □否 | 实有5人 |
5.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 R是 □否 | 实有6个 |
6.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R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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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R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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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R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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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 R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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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 R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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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 R是 □否 | 召开日期为:2023.6.14 |
12.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 R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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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 R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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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 R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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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R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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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R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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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R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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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二级学生会组织情况 |
项目 |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 备注 |
1.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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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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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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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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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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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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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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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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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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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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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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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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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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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 |
二级学生会组织 | 符合标准情况(请填写是/否)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机电工程系学生会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管理信息系学生会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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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安徽矿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
安徽矿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安徽矿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委员会(简称安徽矿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是中共安徽矿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安徽省学生联合会领导下的群众组织。学生会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发挥学院党政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是在学院党委领导和学院团委的指导帮助下依照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学院规章制度和本组织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二条安徽矿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同学开展学习、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创优等多种活动,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院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三)组织同学开展有益于成长成才的自我服务活动,协助学院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四)密切学院与广大同学的联系,发挥作为学院联系同学的桥梁纽带作用,通过学院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院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五)在校内学生组织中发挥枢纽作用,引导和支持学生社团健康发展,配合团组织加强对学生社团及其他学生组织的联系、引导和服务;
(六)坚持从严治会,规范学生会工作人员的产生和配备,强化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以实际行动做广大同学的表率。
第三条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四条本会参加安徽省学生联合会为团体会员。
第二章会员
第五条凡取得安徽矿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承认本会章程者,均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通过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重大事务;
(二)有权对本会组织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质询和批评;
(三)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及本会组织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四)有权参加本会组织开展的各种活动。
第七条会员的基本义务: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各项决议,完成本会各项任务。
第三章组织和职权
第八条安徽矿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是安徽矿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组织的最高权力机关。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经学生委员会以总数三分之二以上成员通过并经学校党委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延长或者提前期限不超1个学期。其职权包括:
(一)制定或修订本学生会组织章程,监督章程实施;
(二)听取、审议上一届学生会组织的工作报告;
(三)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
(四)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学生会委员会;
(五)选举产生出席上级学联代表大会的代表;
(六)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
(七)讨论和决定应当由学生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等。
第九条安徽矿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以下简称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代表名额不低于学生会组织会员人数的1% ,名额分配应覆盖各个院系、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校、学院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不超过40% ,女代表不少于25%。各院代表名额原则上依照各院学生会组织会员人数按比例分配,代表名额不足3人的以3人计。
常任代表或委员候选人由各系部从正式代表中推荐产生,应覆盖各系;其中,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不超过30%。学生会委员会人数不超过学校院数量的2倍。
第十条学生代表大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法定代表出席方能召开。除修改本会章程需由全体到会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外,学生代表大会的决议应由到会代表二分之一以上多数表决通过才能生效。
第十一条安徽矿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委员会是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和最高权力机构。学生会委员会对学生代表大会负责,并受学生代表大会监督。其职权包括:
(一)解释学生会组织章程并监督实施;
(二)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
(三)听取、审议学生会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
(四)召集学生代表大会;
(五)决定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个别调整事项;
(六)选举产生出席上级学联代表大会的代表;
(七)讨论和决定应由常设机构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安徽矿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委员会不得代替学生会组织执行机构行使权益维护等日常执行功能。
第十三条安徽矿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是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本会的最高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结果应向大会公告,并经学校党委批准,报上级学联学生会组织备案。主席团候选人应由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学院党组织同意,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
第十四条学生会组织主席团实行轮值制度,集体负责学生会重大事项。主席团由五名成员组成,设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以学期为一个轮值周期。主席团聘任学院团委专职副书记担任秘书长协助工作。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应由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学院党组织同意,由学院党委学生工作处和学院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提交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五条学生会组织主席团的职权包括:
(一)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对学生会组织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
(二)落实学生会委员会提出的工作意见;
(三)决定聘任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四)批准任免学生会组织各工作部门负责人等。
第十六条安徽矿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构学生会委员会有权罢免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罢免案须由占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总数十分之一或学生会委员会成员总数五分之一以上的人员提出,过半数通过后生效。
第十七条安徽矿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设置六个职能部门,在主席团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对其负责,分别是综合事务部、宣传部、学习部、生活部、权益部、实践部,各职能部门成员设负责人两至三名,工作人员不超过六名。校学生会工作人员由学院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院团委审核后确定。
第十八条校级学生会组织对学院学生会组织负有指导责任,主要包括:
(一)建立学生会组织“学院、系部、班级”三级联动的工作格局。院级学生会应指导、联系和帮助院级学生会开展工作,院级学生会要指导、联系和帮助班委会开展工作;
(二)每年召开一次集中会议听取学院学生会工作报告及意见建议;
(三)每学期召开至少一次专题会议听取学院学生会工作报告;
(四)每学年对学院学生会进行调研;
(五)对学院学生会实行年度工作考核,考核结果公开,根据考核结果,评选优秀学生分会。
第十九条校级学生会建立述职评议制度,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接受学院学生会和普通学生代表评议。
第四章基层组织
第二十条学院学生会是安徽矿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的院级基层组织,学院学生会在学院党委领导和团组织指导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并接受学院团委、安徽矿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的工作指导和监督。
第二十一条学院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一)组织本学院同学开展学习、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创优等多种活动,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协助学院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三)组织本学院同学开展有益于成长成才的自我服务活动,协助学院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四)通过学院各种正常渠道,反映本学院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院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五)配合学院团组织加强对学生社团的引导、联系和服务。
第二十二条各学院学生会的组织机构、职责权限、工作 程序、人员配备需按照安徽矿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相关规定进行设置。
第五章工作人员遴选、进入和退出机制
第二十三条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要面向广大同学进行遴选,由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校团委审核后确定,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并对结果进行公示,确保广大同学的知情权、参与权,接受广大同学监督。
第二十四条学生会组织在遴选工作人员时应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应择优选择信念坚定、品行端正、乐于奉献、学业优良、作风务实的学生。
第二十五条对于达不到学业要求标准的、考核不合格的、违纪违法的以及其他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和程序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
第二十六条坚持从严治会,学生会组织依法依章程开展活动、接受管理。学生会组织决定重要事项或开展重大活动,须事先向学校团委报告。学生会组织坚持党委的全面领导,学校党委定期听取学生会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要事项;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学校团委共同研究学生会的规章制度、工作规划和工作人员遴选等重要事项。
第六章附 则
第十九条本章程解释权归属安徽矿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
第二十条本章程自印发之日生效。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安徽矿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名单 |
序号 | 姓 名 | 政治 | 院系 | 年级 | 学习成绩排名 | 是否存在不及格情况 |
1 | 张杰 | 团员 | 管理系 | 二年级 | 最近1个学期:第1名,最近1学年:第1名,入学以来成绩综合排名:第1名 | 否 |
2 | 李元迪 | 团员 | 管理系 | 二年级 | 最近1个学期:第4名,最近1学年:第4名,入学以来成绩综合排名:第4名 | 否 |
3 | 石浩天 | 团员 | 管理系 | 二年级 | 最近1个学期:第2名,最近1学年:第3名,入学以来成绩综合排名:第2名 | 否 |
4 | 仇雯淑 | 团员 | 管理系 | 二年级 | 最近1个学期:第5名,最近1学年:第5名,入学以来成绩综合排名:第5名 | 否 |
5 | 周维琪 | 团员 | 管理系 | 二年级 | 最近1个学期:第1名,最近1学年:第1名,入学以来成绩综合排名:第1名 | 否 |
6 | 梁丰 | 团员 | 管理系 | 二年级 | 最近1个学期:第名,最近1学年:第1名,入学以来成绩综合排名:第1名 | 否 |
7 | 葛诗涵 | 团员 | 管理系 | 二年级 | 最近1个学期:第2名,最近1学年:第2名,入学以来成绩综合排名:第2名 | 否 |
8 | 李阳 | 团员 | 机电系 | 二年级 | 最近1个学期:第9名,最近1学年:第8名,入学以来成绩综合排名:第8名 | 否 |
9 | 葛龙成 | 团员 | 机电系 | 二年级 | 最近1个学期:第5名,最近1学年:第6名,入学以来成绩综合排名:第5名 | 否 |
10 | 骆良伟 | 团员 | 管理系 | 一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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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李笑笑 | 团员 | 管理系 | 一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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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徐娇洁 | 团员 | 管理系 | 一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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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董浩 | 团员 | 管理系 | 一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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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赵晨阳 | 团员 | 管理系 | 一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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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陈欣 | 团员 | 管理系 | 一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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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李邦伟 | 团员 | 管理系 | 一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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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刘佳雨 | 团员 | 管理系 | 一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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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王念念 | 团员 | 管理系 | 一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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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汪婷 | 团员 | 管理系 | 一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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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江彩雲 | 团员 | 管理系 | 一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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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杨政 | 群众 | 管理系 | 一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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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林祎蕊 | 团员 | 管理系 | 一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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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郑文俊 | 团员 | 管理系 | 一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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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胡宝珠 | 团员 | 管理系 | 一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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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朱雪威 | 团员 | 管理系 | 一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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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沈杨子琪 | 团员 | 管理系 | 一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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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常梦雪 | 团员 | 管理系 | 一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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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崔敏敏 | 团员 | 管理系 | 一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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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王莹钰 | 团员 | 管理系 | 一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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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夏婉晴 | 团员 | 管理系 | 一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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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高泽静 | 群众 | 管理系 | 一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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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刘宇博 | 团员 | 管理系 | 一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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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汪婷婷 | 团员 | 管理系 | 一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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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邱茂建 | 团员 | 管理系 | 一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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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王乐 | 团员 | 管理系 | 一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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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陈明峰 | 团员 | 管理系 | 一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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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吴玲洁 | 团员 | 管理系 | 一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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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章钱亮 | 团员 | 管理系 | 一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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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施锐 | 团员 | 管理系 | 一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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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程家泉 | 团员 | 管理系 | 一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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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安徽矿业职业技术学院第二届学生联合会委员
选举办法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安徽矿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和《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安徽矿业职业技术学院第二届学生联合会委员由本次代表大会的团代表选举产生,大会选举的组织工作由大会主席团负责。
二、经学生联合会研究,报请学院党委同意,安徽矿业职业技术学院第二届学生联合会委员由13人组成,采取差额选举产生,大会设委员候选人15人,差额2人。参加本次大会的正式代表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第二届学生联合会委员候选人由各选举单位和学生组织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酝酿推荐,由所在部门团组织考核同意,经审查并报校党委同意后,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四、大会选举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2名,计票人2人。监票人由各代表团从不是候选人的代表中推荐,总监票人由大会筹备委员会从监票人中提名,经大会表决通过。监票人在大会筹备委员会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工作人员由大会秘书处指定,在总监票人、监票人的领导和监督下进行工作。
五、选举时实到会正式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会正式代表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六、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代表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符号栏内划“○”,不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符号栏内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另选他人的,在另选他人姓名空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另选人姓名上方的符号栏内划“○”,不划“○”的视为无效。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有效,多于应选名额的无效。选票二律用黑色、蓝色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全部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为无效票;部分书写模糊的选票,可以辨认的部分有效,无法辨认的部分无效。
七、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八、获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则得票多者当选;如被选举人获赞成票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得票相等的被选举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如获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名额是否再进行选举,由大会筹备委员决定。
九、选举设1个票箱,投票顺序是:总监票人、监票人、主席台成员和各代表团代表。因故未出席会议的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十、候选人得票情况由总监票人宣布,选举结果由大会主持人宣布。选举过程中如出现本办法规定以外的情况,由大会筹备委员会议决。
十一、本选举办法由大会筹备委员会提出,经大会通过后生效。
安徽矿业职业技术学院第二届学生联合会主席团成员
选举办法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安徽矿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和《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经安徽矿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同意,本次学代会选举产生安徽矿业职业技术学院第二届委员会委员13人。选举的组织工作由大会筹备委员会负责。
安徽矿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联合会主席团由5人组成,采取差额选举产生,大会设主席团成员候选人13人,差额8人。参加本次大会的学生联合会委员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大会选举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2名,计票人2人。监票人由代表团从非候选人的代表中推荐,总监票人由大会主席团从监票人中提名,经大会表决通过。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工作人员由大会秘书处指定,在总监票人、监票人的领导和监督下进行工作。
选举时实到会正式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会正式代表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代表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符号栏内划“○”,不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符号栏内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另选他人的,在另选他人姓名空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另选人姓名上方的符号栏内划“○”,不划“○”的视为无效。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有效,多于应选名额的无效。选票二律用黑色、蓝色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全部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为无效票;部分书写模糊的选票,可以辨认的部分有效,无法辨认的部分无效。
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获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则得票多者当选;如被选举人获赞成票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得票相等的被选举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如获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名额是否再进行选举,由大会筹备委员会决定。
选举设1个票箱,投票顺序是:总监票人、监票人、主席台成员和各代表团代表。因故未出席会议的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候选人得票情况由总监票人宣布,选举结果由大会主持人宣布。选举过程中如出现本办法规定以外的情况,由大会筹备委员会议决。
本选举办法由大会筹备委员会提出,经大会通过后生效。
六、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链接:https://www.ahkyzy.edu.cn/info/1067/15900.htm
七、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安徽矿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一、基本条件
1、登记注册的2021、2022级大专学生,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
2、热爱祖国,关爱校园,爱护公物,有强烈集体荣誉感;
3、道德品质优良,是非分明,有参政议政能力,能代表同学切身利益,能如实反映广大同学的意见,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4、学习态度端正,无挂科现象;
5、热心关注学生会建设,关心学生工作;
6、团结同学,乐于为同学服务,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二、代表名额及产生办法:
1、代表按年级组队:2021级30人;2022级30人;
2、各班在推选时,请注意男女比例,党员、团员、群众比例和少数民族比例,代表应具有广泛性;
三、代表由各班级按代表基本条件民主选举产生,提交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各分团产生的代表经本次大会筹委会审查后并通过各分团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成为本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
八、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 姓名 |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 备注 |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院团委书记 | 杜本琪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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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尹秋瑜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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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安徽省学联秘书处邮箱2354000012@qq.com或全国学联秘书处邮箱xuelianban@126.com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