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地点、材料等
1、报名地点:学院21号楼实训基地一楼技能评价办公室(现场报名),学院操场西边。
2、报名条件(见附件1),考生根据报名条件报考对应的等级。
3、报考对象:本市员工及本市培训学校培训学员(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4、报名联系电话:0561-5259051。
5、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及学历复印件(或学历证明)。
2)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
3)本人填写一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报审核表》,正反面打印,(需经单位同意加盖行政公章(见附件2)。
4)1寸的白底电子证件照片(照片小于1M,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并身份证命名,身份证中有X字母要大写。
5)本人社保证明(近三年)。
6)报考技师及以上等级,需上交论文或者技术工作总结三份(见附件3)。
7)单位集体报名的,要有单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委托函(见附件4)。
二、报名考试费用
初级工(五级)200元/(四级)中级工260元/(三级)高级工330元
(二级)技师400元/(一级)高级技师460元
三、评价方式
评价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理论知识考试形式为机考,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综合评审主要针对技师和高级技师,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
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
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参加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两项成绩皆达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
技师和高级技师参加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三项成绩皆达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
四、补考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其中有一项及格者,均有一次补考未及格的考核项目。
1、考试人员考试后,如有一项未及格的,其余成绩及格者,可以在一个月后参加未及格科目的一次补考机会;
2、考试人员以及报名未参加考试者,所有科目成绩都不及格者,不予补考。
五、评价公告
每次开展的评价日期、评价工种及评价等级等信息,在考试前一个月发布在学院网站上。评价公告发布查询地址(学院网站→实习实训→考试鉴定)
六、评价流程
考生在评价公告规定报名时间内上缴报名纸质材料→材料审核+网上省平台系统审核→审核通过后,在考前一周缴费→考前一周内领取准考证→考试后,三天内在学院网站(实习实训→考试鉴定)发布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凡缴费后,未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